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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聯絡簿的回應,原文收錄,以茲紀念。





你的分享讓老師很感動,畢竟這樣的分享必須奠基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,你願意信任我,這很令人高興。
討論這個問題之前,我們必須在兩個前提上達成共識,
其一,這個事件究竟是意外或者惡意為之尚待查證,這也可能純粹是一宗調味包意外爆漿事件,
我們現在只是在假定狀態下進行討論。
其二、若這是出於惡意,這種刻意整人的行為絕對是錯誤的,無論再討厭別人,
畢竟我們不是神、不是上帝,我們都沒有「審判」的權利,
只是出於討厭等等負面情緒就付諸行動作出傷人之舉,這是野蠻且惡劣的,
如果這兩項你都可接受,那我們才能好好來談最關鍵的問題。

我想你最想表達的一點是,你很討厭2,認為2會有此遭遇,自身要負點責任,
甚至必須反省自己怎會惹禍上身,你想表達的是這個吧?
人是主觀動物,我不可能左右你的喜悪,你要喜歡誰厭惡誰那都是你私領域的自由,
然而一旦這種情緒從私領域擴大到行為層面,甚至直接對對方造成傷害,
這就失去分寸,也失去作為「人」的立場。

我之前說過,我們不是審判者,不能因個人主觀認定而替別人定罪,特別是對人的觀感上。
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價值觀與思考模式,面對「異己」我們也許不必認同或接受,
但至少我們必須保留他們作為「異己」的權利。
對方只是不討我喜歡、我可以討厭他不認同他,
但不表示我就可以用各種手段或者號召群眾去給對方難堪,那是不文明又不講理的。

也許你會反駁:「但是社會就是這樣啊,適者生存,不適者淘汰」
但我必須告訴你,多數未必是對的,生存下來的人只表示他懂得適應群體之道,
卻未必表示他的行為是合理、是正確的。
歷史上很多先知因為思想跑在眾人之前,提出的真知灼見在當時被視為異端,而受到排擠侮辱甚至丟失生命,
你要去批判他們不懂得如何生存嗎?
他們不是不懂,只是他們知道人生中還有筆生存更重要的事情要追尋罷了。
而做為大多數的群眾即使不能理解那些特異的想法,至少要留給他們一些空間吧,
這道理並不深奧,這不過就是彼此尊重而已。

因為時間有限,我有點胡言亂語了,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或者能不能理解,我只是要告訴你,
整人的行為不對,被整的人當然自身也有些問題,
但那並不表示被整的人就活該或者該順隨眾議,改變自己的行為,
如果2需要改變,那麼也該是他自己體認到自己的缺失並且發自內心地去改變,
而非在受迫的狀態下勉強她變得和多數人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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